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3个月以上1年以下
B:6个月以上2年以下
C:1年以上3年以下
D:3年以上5年以下
出自: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