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STCW规则规定的船员适任标准中与轮机员有关的职能是()。 Ⅰ、航行; Ⅱ、货物装卸和积载; Ⅲ、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 Ⅳ、轮机工程; Ⅴ、维护和修理; Ⅵ、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
A:Ⅰ+Ⅱ+Ⅲ+Ⅳ
B:Ⅲ+Ⅳ+Ⅵ
C:Ⅲ+Ⅳ+Ⅴ+Ⅵ
D:Ⅰ+Ⅲ+Ⅳ+Ⅴ+Ⅵ
出自:海船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