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载明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200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30万元;又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1000万元,支付保险费1万元。已知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5%0,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率为1%。,则甲公司签订的上述两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200×0.5%o+1000×l%o=1.1(万元)
B:200×0.5%o+1×l%o=0.101(万元)
C:30×0.5%o+1×l%o=0.016(万元)
D:30×0.5%o+1000×l%o=1.015(万元)
出自:初级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