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煤矿监察条例》的规定,煤矿作业场所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专用放炮器、人员专用升降容器或者使用明火明电照明,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
A:2万元
B:1万元
C:5万元
D:3万元
出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