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规定,搁浅并处于危险状态的船舶,在设法起浮中造成任何机器和锅炉的损害,如经证明此项损害,是在意图起浮船舶而冒此种损害风险的情况下发生的,则能作为共同海损而受到补偿().
A:是适当而合理的
B:是有意采取,且是合理的
C:是为了共同安全而采取的
D:是在当时唯一可意采取的措施
出自:海船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