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地区备忘录优先检查的船舶()。 Ⅰ、客船、滚装船、散货船、液货船和运输包装有害物质的船舶 Ⅱ、未按期消除PSC发现的缺陷的船舶 Ⅲ、在前6个月内因安全原因已被中止船级的船舶 Ⅳ、经12个月之后再次抵达本备忘录成员国港口的船舶
A:Ⅰ+Ⅱ+Ⅲ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出自:海船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