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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对乙享有5万元的到期债权;同时乙对丙享有5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甲为了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乙对丙的到期债权。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案件由丙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丙不认为乙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C:丙对乙的抗辩,可以向甲主张
D: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乙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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