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向另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另一方应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出自: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