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发光标识的粘贴要求()。
A: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B: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
C:侧面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D: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出自:机动车检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