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8月1日,该企业向某客户销售商品20000件,单位售价为2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为增值税),单位成本为10元,给予客户10%的商业折扣,当日发出商品,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销售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客户于2016年8月15日付款时应享有的现金折扣为()元。
A:4680
B:3600
C:4212
D:4000
出自:初级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