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销售给某商场100台电脑,不含税价为每台5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议定由电脑公司送货上门,商场支付运输费2000元(电脑未单独核算运费收入)。当月电脑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5000元。电脑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为()元。
A:7649.57
B:20000
C:20290.60
D:20340
出自:初级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