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MO采纳的分道通航制水域,从事捕鱼的船舶不应妨碍下列哪些船舶的安全航行:() ①按通航分道行驶的维修海底电缆的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②穿越通航分道的机动船; ③按通航分道行驶的收发航空器的船舶; ④按通航分道行驶的从事拖带作业的船舶。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③④
D:④
出自:海船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