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刘某领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服装、百货。因经营服装亏损,与他人合伙改营图书,但未依法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未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县工商局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1万元。刘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上级工商局申请复议,上级工商局作出维持决定。刘某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诉讼中县工商局认为处罚决定并无违法和不当。

第1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本案诉讼中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第2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本案诉讼中应当证明哪些事实?

第3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本案中,公安人员调查收集到了哪些种类的法定证据?理由是什么?

第4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理由何在?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证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