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母公司所在地分行与该集团母公司有授信业务时,主办行应指定为()。
A:母公司所在地分行
B:当母公司所在地分行不能取得集团合并报表时,应指定为能够取得集团合并报告的分行
C:应在征求辅办行意见后,再行确定主办行
D:由母公司所在地分行指定主办行
出自:银行客户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