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材料的成本。 2017年5月份发生的与甲材料有关的事项如下: (1)1日,甲材料结存2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100元; (2)10日,购入甲材料3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110元; (3)25日,发出甲材料400千克。 则DA公司5月份发出甲材料成本为()元。
A:44000
B:43000
C:42400
D:10600
出自:初级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