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第三人可以催告本人表示是否追认,()。
A:追认的表示应在收到催告后2周内作出
B:应在收到催告后3周内作出
C:应在收到催告后4周内作出
D:应在收到催告后6周内作出
出自:00091《国际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