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对不同的意思表示采用了不同的原则,以下正确的表述为()。
A:对要约的意思表示是采取到达主义
B:对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采取到达主义
C:对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采取了解主义
D:对承诺的意思表示采取投邮主义
出自:00091《国际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