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组成体系包括()。
A:中央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
B:省(直辖市、自治区)财政总预算会计
C:市(地区、自治州)财政总预算会计
D:县(地级市)财政总预算会计
E: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