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峨边站发颜庄站铁合金一车,59件,纺织袋包装,车号P64A.3450470,施封号码14989/14900,保价30万元。到达成都北站货检,该车一侧无封。成都北站补封一枚并拍发598号站车交接电报,封号05256号。该车到达颜庄站时,卸前发现车体完好,施封锁2枚有效,其中一侧施封锁为14900,一侧施封锁为成都北站05256。开门检查,见车门处有5件包装袋破,新痕,内货外露,部分货物撒漏在车底板上,经收集残货检斤5件总重量为2660公斤(每件标重1000公斤),较标重不足2340公斤。
第1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成都北站、颜庄站应如何处理?
第2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判断该货物损失种类、等级及责任单位?
第3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如以保价额为货物实际价值,本批货物损失应赔偿多少元?
出自:货运值班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