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民航机场工程公开招标,建筑面积65088m2,现招标人委托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和招标代理甲级资质的A咨询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设有标底。 事件一:本次招标共有25家投标申请人都通过了资格预审,最后只选择了A、B、C、D、E、F、G、H共8家投标申请人进入投标。 事件二:评标时招标人又提出调整评标方法,拟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事件三:在评标过程中,发现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H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 事件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C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报价明显低于标底。 事件五:经评审的投标人得分排序依次为B、H、E、G、A、C、F。评标委员会成员黄某对此结果持有异议,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又不提出书面意见。 问题: (1)本次招标信息如何发布,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2)本次招标拟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请问这些应如何提出? (3)事件一至五应如何处理?并简单陈述理由。 (4)评标委员会应推荐哪几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出自:民航机场工程管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