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07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66万元(均为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8年初适用所得税税率改为25%。正保公司预计会持续盈利,各年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2008年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计税基础为6600万元,2008年确认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的预计负债100万元,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计税基础为0。则公司2008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为借方余额()万元。
A:108
B:126
C:198
D:175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会计准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