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公约》规定,对由于承运人的失职而造成的货物损坏、丢失或延迟等,承运人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每千克()毛重货物。
A:10美元
B:15美元
C:5美元
D:20美元
出自:中级经济师运输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