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线价法与一般的市场法的主要不同之处有()。
A:要做"交易情况修正"
B:不做"市场状况调整"
C:先对多个"可比实例价格"进行综合,然后再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而不是先对"可比实例价格"进行有关修正、调整,然后再进行综合
D:利用相同的"可比实例价格"-路线价,同时评估出许多"估价对象"-临接同一道路的其他土地的价格;而不是仅评估出一个"估价对象"的价格
E:需要确定路线的价格
出自: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