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物建成于1993年10月1日,在该建筑物建成5年后补办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约定不可续期。建筑物的经济寿命为60年,有效经过年数为10年,如果要求取建筑物在2008年10月的现值,则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应为( )年。
A:40
B:45
C:50
D:60
出自: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