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有的职位类别包括()以及法官和检察官类。除此之外,国务院还可以按照实际需要设立其他的类别。
A: 综合管理类
B: 行政事业类
C: 专业技术类
D: 军事指挥类
E: 行政执法类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公务员制度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