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山东省淄博市某石化氯碱厂工程爆炸事故技术方面原因的是()
A:在运行中的易燃易爆界区内作业,却对危险源及其应对措施缺乏足够的认识;
B:对作业人员进行氯乙烯化学特性及其致害性质的安全交底针对性不强;
C:未对危险场所专用工具和特殊防范措施给予充分重视;
D:施工单位因抢工程进度,在被改造施工装置没有停产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取得动火审批(动火审批正在办理过程中),作业组从事拆螺栓加盲板作业。
出自: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