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与B信托投资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将一笔价值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交由B公司管理运用,期限3年,受益人为A公司及其股东C公司与D公司。2年后,A公司因经营不善而被宣告破产,A公司的债权人请求法院将该笔资产列为清算财产,经法院查明,在该笔资产中有2000万元资产在签订信托合同前已设立抵押担保。
第1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该笔5000万元的资产能否列为清算财产?为什么?
第2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A公司对该笔信托财产的受益权该如何处置?
第3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对其中设立了抵押担保的2000万元资产,相关债权人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其追回受偿?理由何在?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金融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