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2000年5月建造出厂的内河船舶,在船舶未进行任何改动的情况下,船东对本船吨位表示怀疑,向船籍港验船部门申请对船舶吨位重新进行丈量,船检部门不予受理,请问该船检部门的做法是否正确?
出自:注册验船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