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船舶检验机构及验船人员工作过错追究办法》,属重大工作过错应追究的是:()
A:未经检验即发证;
B:未经必要的检验改变船舶种类或航区;
C:超越所持证书范围开展检验业务;
D:船舶总吨位与船舶的实际状况严重不符。
出自:注册验船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