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报废后,其船舶营运证或国际船舶备案证明文件自报废之日起失效,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可以在船舶报废之日起,第()日将船舶营运证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其船舶检验证书由原发证机关加注“不得从事水路运输”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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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注册验船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