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按照《规则》显示号灯时,根据“海员通常做法”,船舶驾驶人员在号灯使用时应做到()。 ①开航前,应当试验和检查各号灯是否能正常显示,并记入航海日志; ②航行中发现他船时,应检查本船的号灯是否正常显示; ③驾驶员交接班时,应检查号灯的显示情况是否正常; ④有关开、关号灯的时间应记入航海日志。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出自:海船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