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入侵报警系统报警复核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报警发生时,系统宜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声音复核。
B:当报警发生时,系统应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声音复核。
C:重要区域宜有报警声音复核。
D:重要部位宜有报警声音复核。
出自:光纤数字通信调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