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50348-2004),有关线缆敷设的规定,线缆槽敷设截面积利用率不应大于();线缆穿管敷设截面积利用率不应大于()。
A:60%,40%
B:70%,60%
C:80%,50%
D:50%,30%
出自:光纤数字通信调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