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航次租船合同滞期和速遣费条款中使用“可调剂使用的装卸时间”术语,当船舶到达卸货港时,并不立即连续计算滞期时间,而是在(),才开始继续计为滞期时间。
A:船舶实际靠泊后
B:递交NOR后,开始起算卸货时间时
C:船舶开始卸货时
D:船舶到达习惯的“商业区域”时
出自:海船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