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管理通知》和《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情感故事类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两份通知,对电视娱乐节目中“相亲类节目泛滥、造假、低俗”等倾向进行规范。通知要求,相亲“节目不得以婚恋的名义对参与者进行羞辱或人身攻击,甚至讨论低俗涉性内容,不得展示和炒作拜金主义等不健康、不正确的婚恋观。各婚恋节目不得在节目中互相诋毁、攻击。”,并要求节目有助于展现嘉宾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择偶观念,不得设计出位环节。广电总局还明文规定,所有交友类节目均不得现场直播,要严格执行播前审查和重播审查制度,对有问题的内容和错误的观点必须删除。请结合有关案例,利用有关媒介理论,谈谈你的看法。
出自:新闻传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