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或者在港口过境停留,应当在进、出港口之前提前24小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办理定期申报手续。定期申报期限不超过()。
A:7天
B:1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出自:海船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