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备忘录优先检查的船舶()。 Ⅰ、12个月之后再次抵达备忘录成员国港口的船舶 Ⅱ、滞留率高于平均值的船旗国的船舶 Ⅲ、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未按规定报告 Ⅳ、未按期消除PSC检查发现的缺陷的船舶
A:Ⅰ+Ⅳ
B:Ⅱ+Ⅲ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
出自:海船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