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国内航行船舶完整稳性的基本要求共有()项,其中()条属于对大倾角静稳性的要求。
A:4;稳性衡准数K不小于1
B:5;初稳性高度值不小于0.15m
C:3;横倾角不超过12°
D:4;极限静倾角不小于25°
出自:海船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