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共场所的招牌、设施等的用字违反本办法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定的,由()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A: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B: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文化行政执法部门
出自:语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