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交通运输部《运输、港口船舶机电设备损坏管理办法》规定()。 Ⅰ.机损应写“船舶机电设备事故报告”,轮机长填报,船长签字; Ⅱ.机损导致火灾应写“火灾事故报告”,船长签字,并按火灾事故统计; Ⅲ.机损导致海损还应写“海损事故报告”; Ⅳ.因火灾引起的机损按机损统计和处理,由轮机长填报。
A:Ⅰ和Ⅱ
B:仅Ⅰ对
C:Ⅰ和Ⅲ
D:Ⅰ和Ⅳ
出自:海船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