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附属器包括()。
A:毛发、汗腺、皮脂腺及指(趾)甲
B:毛发、血管、淋巴管、大汗腺及指(趾)甲
C:神经、毛囊、皮脂腺、小汗腺及指(趾)甲
D:毛根、皮质、环层小体、皮脂腺及指(趾)甲
出自:外科护理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