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
A:出厂检验项目、细度、混合材料品种和掺加量
B: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
C:属旋窑或立窑生产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D:当用户需要时,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d内寄出除28d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2d内补报28d强度的检验结果
出自:质量检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