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以上()以下罚款。
A:二千元
B:三万元
C:三十万元
出自:一级锅炉司炉(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