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尺法在进行完第一次围尺测量后,在距离围尺起点500mm以上建立新起点,进行第二次围尺测量,设第一次测量结果为C1,第二次为C2,则该水平位置的圆周长为().
A:C1
B:C2
C:(C1+C2)/2
D:1/3C1+2/3C2
出自:综合计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