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规则》规定,如果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是由于承运人或其受雇人或代理人的过失或疏忽连同另一原因所引起,且对其或其受雇人或代理人的过失或疏忽承运人不能免责,承运人只在能归于其应承担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限度内承担责任,但对().
A:承运人
B:收货人
C:托运人
D:由货方
出自:海船船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