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发包人并未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则此时承包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抵款
B:将该工程直接拍卖给其他公司
C:向发包人催促按约定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D:向发包人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E:将该工程留置不予交付使用
出自:建设工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