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原始凭证()。
A: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入相对应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复印件
B:与境外单位签订的研发、设计合同
C: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发票
D:《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设计服务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
E:从与签订研发、设计合同的境外单位取得收入的收款凭证
出自: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