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列尾设备正常周转,普通列尾主机(包括中继器)分区段的保有量原则上配属站场()台,编组、区段站10台(多方向车站可适当增加5-10台),二等及其以上车站、分界口站5台,其他站为2-3台。
A:25
B:20
C:15
D:10
出自:车务系统干部必知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