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A: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
B: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的,不再设起付标准
C:每次住院均有起付标准
D: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
出自:人社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