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有三处住房,一处用于自己居住,第二处房产于2011年8月出租给甲某用于居住,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000元,租期2年,当年李某收到租金共计8000元。第三处房产于2011年12月出租给乙公司作为临时仓库使用,合同约定每月租金5000元,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10000元。李某2011年共应缴纳印花税()。
A:48元
B:53元
C:13元
D:18元
出自:税法(二)